猶如莫比烏斯環的性侵兒童循環 打破熟人性侵認知 接住受傷的孩子,用愛與耐心陪伴

台北市一間私立幼兒園在 2022 年被爆身為教保員的園長兒子性侵園內 6 名女童,甚至拍下超過 600 部私密影片,甚至還有女童下體被侵入的特寫畫面。究竟為什麼性侵兒童如此不可饒恕?藉由此案例,本誌收到到一名曾在 5 歲遭受親人狼爪的小琪讀者投稿,也揭開虐童與侵害兒童背後,不可小覷的「惡循環」。

故事的起始,也是莫比烏斯環的起始點

(為了保護當事人,文中受訪者皆採用化名)

當時5歲的小琪,因為爺爺與外婆同時生病需要爸媽分頭照顧,那一年的暑假,將小琪留置在情同親生外婆的姨婆家。原本以為姨婆與丈公會給予長輩的溫暖呵護,沒想到讓小琪陷入一輩子的夢魘之中。

丈公趁姨婆不在家的時候,帶小琪到房間「玩遊戲」。丈公要小琪為他打手槍、口交,小琪天真的以為這是一個好好玩的遊戲,用力嚕一嚕就會有黏黏的液體跑出來,就會有零食與糖果可以吃。丈公跟小琪說這是兩個人之間的祕密,說出去就不好玩了,這樣的遊戲,持續了一個暑假。

後來有一次在房間,丈公忽然要脫小琪的褲子,小琪腦中依稀記得媽媽洗澡時常說尿尿的地方不可以被別人摸,所以就大叫不要脫,姨婆聽到聲音跑去房間,丈公居然說是小琪偷東西被發現所以要處罰,姨婆就拿起藤條,一次又一次的鞭打在小琪的身上。

故事看到這裡,會覺得小琪是被丈公誘姦,已為這小女孩心碎不已。然而,小琪告訴我,小時候的她不認為這是性剝削,她以為每個人都可以玩這個遊戲,於是她邀請哥哥一起玩遊戲,當時小學 3 年級的哥哥覺得很奇怪就拒絕了。當哥哥升上國中並學習健康教育後,才意識到小琪的「遊戲」很奇怪,就告訴爸爸媽媽,經由爸媽的詢問之後,才知道原來小琪被侵害,小琪才似乎意識到這不是遊戲,在心裡隱約中下很大很重的傷害種子。

現在已經 30 歲的小琪說:「我被傷害就算了,最起碼我只要治療我自己就好。問題是,小時候我以為是一個好玩的遊戲,我的哥哥拒絕我,我卻找我的堂弟、表弟甚至是同班同學,偷偷地一起玩跟丈公一樣的遊戲,我以為只是爸爸媽媽不准我玩,就像不准吃糖果一樣,吃糖果不是犯罪,只是爸爸媽媽不喜歡我這麼做」。

她哭著說,長大之後才真正知道,自己被性侵害,雖然已經跨過了覺得自己很糟糕很髒的階段,但最難受的,是自己也在當年懵懵懂懂地成為加害者,去傷害自己的弟弟們。而現在,她已然不知道是否要去向弟弟們道歉,或是維持表面上的若無其事,只因為她不確定親戚間的若無其事究竟是忘了還是不願再提起,道歉是否會掀起親人不願提及的不堪回憶?又或者二度傷害?種種不確定的原因讓她只能停在原點,在每個夜深人靜的時刻陷入無限悔恨,無法自拔。

「熟人性侵」佔所有兒少性侵加害者的 83%

根據衛福部 2022 年的統計資料,性侵案受害人當中有 57% 是未成年的兒少們,而「熟人性侵」佔所有兒少性侵加害者的 83% ,顯示需要嚴加防範的對象,居然親近熟人!那麼,兒少性侵為什麼會發生?為什麼會發生在孩子身上?我們能做什麼阻止這些痛苦發生?這個問題,是受害者以及受害者家屬心中的大哉問。

澳洲政府在 2013 年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The Royal Commission into Institutional Responses to Child Sexual Abuse),針對在學校、家外安置機構、宗教團體、體育訓練場所、青年感化院等機構發生的兒童性侵進行全國調查。此調查總共歷時 5 年,經過 57 場公聽會與 8013 場保密面談後,共有 6875 位倖存者敘述了受害經歷。2017 年的澳洲皇家調查報告指出,兒童性侵的發生是不同因素複雜交互組合的結果,不是任何單一因素釀成了兒童性侵的發生。

兒少性加害者,是否都是戀童?

澳洲皇家調查報告從眾多兒童性侵受害者及公聽會的證詞當中,歸類出加害者大致可以分為 3 大犯罪類型:迷戀型慣犯者(fixated, persistent perpetrators)、機會型犯罪者 (opportunistic perpetrators)及處境型犯罪者 (situational perpetrators),我們可以從這個分析來了解加害者,進而提高兒童保護的敏感度。

▲ Group of cute children lying on grass

1. 迷戀型慣犯者(fixated, persistent perpetrators)

他們長期對兒童感到性吸引,而且通常是累犯,有多次侵犯兒童的紀錄,並且較有可能被診斷為有「戀童」(paedophilic)傾向。

有部分迷戀型慣犯者會選擇可以接觸小孩的職業,並且會積極操控環境、機構內的職員及孩子的主要照顧者,進而製造性侵兒童的機會。他們較常運用精心安排的性誘騙手法,引導孩子進入性侵害的關係,但他們也會在未事先策畫的狀況下性侵兒童。

儘管迷戀型慣犯的犯罪描述非常貼近一般大眾對兒童性侵加害者的刻板印象,但大部分的兒童性侵加害者並不屬於這種犯罪類型。

2. 機會型犯罪者( opportunistic perpetrators )

這類加害者相對比較不迷戀對兒童的性吸引,但他們會利用兒童來滿足自己的性慾。他們控制衝動的能力較弱,也不太遵守社交規範,對性行為及其他行為的道德後果沒有很在意,也可能曾參與過其他犯罪活動。

機會型犯罪者會利用偶然出現的機會侵犯兒童,大多沒有計畫或意圖去性侵兒童。不過他們會濫用權勢,利用他們接觸及照顧兒童及青少年的機會侵犯兒童。

3. 處境型犯罪者:(situational perpetrators )

這類型的犯罪者通常對兒童沒有特別的性興趣,然而,他們會為了回應自己生活中的環境及壓力( stressors ),進而性侵兒童。這些生活壓力包含社會隔離、缺乏正向的親密關係、自我價值低落、適應能力不良等等。

處境型犯罪者通常是守法的人,沒有其他犯罪紀錄。他們可能會把孩子的玩笑、坦誠、膽怯、精力充沛、裸露或其他不良行為,視為性暗示或性侵的機會。

天真的孩子成為加害者行列背後的原因,是沒有人能夠直視的傷

不少性侵害是從「嬉鬧」開始的。因為嬉戲、開玩笑等等,會有不少的肢體碰觸,每一次的碰觸都是界限的試探,這樣碰觸,如果能接受,下次就碰更隱私的地方;這樣觸碰,若沒有力量反抗,下次就更恣意妄為,觸摸想要發洩性慾的部位。

由於承認自己被性侵的事實是很殘忍的。所以被害者可能會合理化接受這只是在玩,這樣的解釋久了,也會越來越難判斷什麼樣的程度才是被侵犯?自己是不是自願的?這也是權勢性侵案例造成更複雜創傷的原因之一,對於年紀越小、或性知識較為缺乏的孩子,造成這種錯亂的機率就越大。

就像小琪,只是像丈公一樣對弟弟們這樣玩,不自覺變成新的加害者,認為「原來性侵別人,不是一件錯的事情。那我想要玩的時候,我對別人硬著來也沒關係。」甚至可能會合理化為「他只是在『玩』我,所以我也可以去玩別人。」照護者對於兒童怎麼看世界有著不可小覷的影響,這也是為什麼一再提倡提早「性教育」很重要,也許父母會認回孩子太小不適合學習這些「長大再說」的知識,但是親愛的父母啊!加害者永遠不會認為你的小孩還太小,當小孩子在懞懂之間成為受害者在成為加害者後,長大後才明瞭的事實只會是困住孩子一輩子的枷鎖和惡夢。

又或是另一個情況,像台灣電影【無聲】裡的小光,在受到傷害後,認為「如果世界是人吃人的世界,那我不吃人,就只能被吃。」於是受害者以為只有成為掠食者,才能避免自己永遠被別人欺負。天真的孩子成為加害者行列背後的原因,也許是沒有人願意且能夠直視的傷。

如何接住受傷的靈魂?

1、致家長:

遇到這些事最痛的絕對是孩子,性侵像是狂野的風暴,摧毀安全感堡壘,「為什麼我會被侵害?這世界安全嗎?還有誰能相信?」瀕臨破碎的安全感,是無法再次承受被人否定和懷疑的。如果大人能展現出無所懼的保護與態度,就是珍視孩子的最大證明。在孩子內心最脆弱的時候,提供心理上的理解、支持與陪伴,並堅定地告訴孩子:「這不是你的錯!」讓他們明白對方不尊重自己,並非是自己沒能好好保護自己。孩子此時最需要的是家人成為最大的勇氣支柱。

2、致伴侶:

願意陪伴對方在黑洞的期間,不要急著讓對方成為陽光的人。如果身邊有發生性侵害的當事人,可以從「什麼是對方現在需要的」來著手,主動尋求支持團體,努力認識伴侶的狀態、尋求心理學相關專業協助,和對方站在一起慢慢往前走,這樣的做法,會更貼近對方需要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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